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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教育局、财政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扎实做好我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6〕2号)部署及《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黑教联〔2018〕26号)相关要求,现就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与招聘岗位计划

我省今年继续统筹实施中央“特岗计划”和省级“特岗计划”,“特岗教师招聘”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全省计划招聘101人,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招聘75人,省级“特岗计划”招聘26人。

中央“特岗计划”的实施县(市、区)为:木兰县、梅里斯区、桦川县、同江市、杜蒙县、逊克县、青冈县、穆棱市等8个县(市、区);省级“特岗计划”的实施县(市、区)为:集贤县、庆安县、肇源县等3个县(市、区)。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省“特岗计划”与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统筹结合实施。2026年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拟正式录取人员中,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区域为我省“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乡村学校,且符合特岗教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免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直接聘用为特岗教师(共11名)。2026年全省共拟公开招聘特岗教师90人,其中,招聘初中教师40人,小学教师50人。

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黑龙江省2026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服务期未满的在岗“特岗教师”(含其它项目生),以及2023年以来报考“特岗教师”且已被录取后未到岗或离岗的不能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学历条件。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

3.身体条件。符合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5.年龄不超过33周岁(即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1)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初级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岗位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小学或初级、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可按其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为文科类或理科类选择申报设岗学科,其中,报考道德与法治、语文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应是文科类;报考数学、科学、信息科技、综合实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应是理科类;报心理健康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文科类或理科类均可申报。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等)学科的,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致或为小学全科。

(3)外语专业(包括各外语语种)毕业生应按照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语种)申报相应的设岗学科,不能申报其他外语语种的学科。可以申报小学文科类专业允许申报的设岗学科。

(4)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学段、任教学科并依照上述证书要求(1)(2)(3)中的要求报考相应岗位,但在2026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我省实施“特岗计划”的新闻宣传及信息发布的网站为:

黑龙江省教育厅官网(https://jyt.hlj.gov.cn)

黑龙江省教育厅官微(ID:hljsjyt)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https://www.hljea.org.cn/)

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教育局官网应同步发布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

特岗教师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需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确保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设岗县(市、区)的一个岗位。

网报时间:6月16日9:00—6月20日17:00

网    址:https://tgjs.hljea.org.cn:7006/tgjs

(三)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6月17日—6月24日17:00

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做好网上资格审核工作,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

(四)准考证打印

资格审核通过后,7月8日9:00—7月11日8:00,由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网址:https://tgjs.hljea.org.cn:7006/tgjs

(五)笔试组织

笔试时间:7月11日(周六)上午9:00—12:00

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测试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下同)参加笔试。

(六)笔试成绩查询及复核

笔试成绩预计7月22日发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请于7月23日17:00前联系报考地所属的市(地)教育局申请成绩复核,过期不予受理。

(七)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7月28日—29日。

7月27日通过信息发布网站发布面试考核人选,同时发布参加面试考核的相关信息。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需到设岗县(市、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需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1.网上打印《黑龙江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两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招聘条件”第6条“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提供相应证明);

6.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原始依据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如报考原籍所在县,需提供本人户籍,或者本人入学前原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2026年5月30日及之后转入报考所在县户籍的人员不享受该政策加分);服务期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从教人员,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者出具的证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半年以上的志愿者须提供从教学校及其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或证书;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的证明。

上述材料由资格审查部门审验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装入其报考档案袋。

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各设岗县(市、区)按照报考本县(市、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充面试人员。

(八)面试考核及体检

面试考核及体检时间由各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但需在8月5日前完成。

面试考核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要及时将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告知其本人,同时将成绩登记在《招聘登记表》相应栏目内。

各设岗县(市、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三项之和形成总分,按照设岗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负责将体检结果告知参加体检人员,并登记在《招聘登记表》的相应栏目内,同时录入招聘管理系统。

(九)拟定招聘人选

    体检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按照体检合格人员初步拟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各设岗县(市、区)根据下达的设岗计划数、考生的总成绩、体检情况及调剂后的结果,提出本县(市、区)“特岗教师”拟聘人选名单报市(地)教育局,市(地)教育局于8月11日前将本市(地)“特岗教师”拟聘人选名单,连同拟聘人员《招聘登记表》一并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定拟聘“特岗教师”人员名单,于8月底前通过上述公布的信息发布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招聘纪律要求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省级有关部门将派出巡视检查人员、设立监督电话等,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地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五、其他

(一)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服务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我省2026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黑教联〔2018〕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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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0451-53644414

省招生考试院高职高专处

0451-82376060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6年6月11日

附件:黑龙江省2026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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