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组织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已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 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 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6. 离校一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 被征地农民。
以上人员需办理城镇失业登记,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方可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不予招聘情形
1. 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 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 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三)岗位要求
1. 昆明市盘龙区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2. 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责任心、耐心,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奉献精神、保密意识和学习能力。
三、报名材料
1. 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个人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须到户口所在地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
4. 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个人简历一份。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地址:盘龙区政府行政中心(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北京路2198号)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咨询电话:0871-65198859
(二)资格审查、面试
资格审核主要以报名材料为准,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资格审查者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岗位所需基本素质、应急应变能力及仪容仪表等。未按时参加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待遇
公益性岗位按月发放岗位补贴,并购买相关社会保险,岗位补贴不低于昆明市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