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天等县财政局保安员
(二)招聘人数:2名
(三)岗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办事公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男,退役军人优先,年满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27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将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役军人优待证(退伍军人证)等扫描件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到邮箱:tdxczjrsg@163.com。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2)现场报名: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天等县财政局八楼人事股报名。报名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咨询电话:0771-3526469。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学籍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形。
(三)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由我公司与用工单位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审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者在面试当天请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役军人优待证(退伍军人证)原件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现场核验。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择优递补。体检在县级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经聘用后,由天等县聚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向用工单位进行派遣。若已聘用人员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录用资格无效的,可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择优递补或重新招聘,递补人员需按规定完成体检、资格复核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作地点
天等县财政局办公区。
四、工资和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每人每月1800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
(二)社会保障: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每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天等县聚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