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充实我县卫生健康基层服务力量,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主要从事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公共卫生、健康宣教、档案管理、便民服务、疫情防控辅助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调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按照我县人社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包括: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卫生健康服务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及管理;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4.年龄:18-45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文化素质和简单办公、沟通协调能力,有医疗卫生、行政辅助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被执行人。
7.患有严重身体疾病、精神疾病的,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其他不宜从事卫生健康辅助工作疾病的。
8.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9.已就业人员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26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
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地址: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广场路127号)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需体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核
由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县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环节,审核结果现场告知报名人员。
(五)遴选聘用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根据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遴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公益性岗位聘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四、岗位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聘用期限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聘用期的岗位补贴标准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现行标准1870元/月),合同期内,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3.聘用人员享受单位相关福利待遇,日常管理及考核按照县卫生健康局及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逾期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聘用期间须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六、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7121295
联系人:赵老师
特此公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