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帮扶政策要求,皮山县妇幼保健院立足县域医疗发展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就业见习人员,以拓宽青年就业实践渠道、强化医疗人才储备、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具体招录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录范围及对象
1.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新疆籍高校毕业生
2.失业青年:18-24岁新疆户籍失业青年(失业青年必须已进行失业登记)
三、招录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见习岗位职责;
4.未与其他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且无违法违纪记录;
5.符合见习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见习岗位及人数(见下表)

五、见习期限与待遇
1.见习期限:3-12个月(不能少于3个月)。
2.见习待遇:2625元/月(其中:见习补贴1750元,单位岗位补助875元)。注:见习补贴及岗位补助将根据皮山县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情况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3.保险保障:见习期间,由单位为见习人员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280元/人/年),不提供食宿。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20日(截止报满为止)。
2.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多次重复报名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七、招录程序
1.资格审查:(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5日)皮山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筛选符合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进入后续环节。
2.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保持通讯畅通;未通过资格审查及未入围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八、签订协议签订协议经面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九、其他说明
1.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由皮山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韩老师:18799360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