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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人民法院社会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珲春市人民法院委托吉林省中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购买服务制驾驶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招聘驾驶员2名,主要从事车辆驾驶工作及其他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考条件

珲春市人民法院

根据工作需要,珲春市人民法院委托吉林省中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购买服务制驾驶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招聘驾驶员2名,主要从事车辆驾驶工作及其他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考条件

驾驶员(一)

1.年龄要求:男性年龄42周岁以内,能适应岗位驾驶工作强度。

2.驾驶证要求:持有合法有效的B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龄满5年及以上,熟悉B1准驾车型车辆操作,驾驶技术娴熟。

3.驾驶记录: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致人死亡且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无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毒驾、超速50%以上、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4.身体条件:无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无传染性疾病,无色盲、色弱,视力、听力符合驾驶岗位标准,体检合格。

5.品行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无吸毒史;为人正直、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6.其他要求:服从管理、调度及工作安排,能适应加班、值班、出差等弹性工作,无不良驾驶习惯,爱护车辆。

驾驶员(二)

1.年龄要求:男性年龄37周岁以内,能适应岗位驾驶工作强度。

2.驾驶证要求:持有合法有效的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龄满5年及以上,熟悉C1准驾车型车辆操作,驾驶技术娴熟。

3.驾驶记录: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致人死亡且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无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毒驾、超速50%以上、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4.身体条件:无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无传染性疾病,无色盲、色弱,视力、听力符合驾驶岗位标准,体检合格。

5.品行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无吸毒史;为人正直、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6.其他要求:服从管理、调度及工作安排,能适应加班、值班、出差等弹性工作,无不良驾驶习惯,爱护车辆。

优先录用条件:

1.退役军人、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2.有公务用车、客运车辆、单位通勤车驾驶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悉车辆日常保养、简单故障排查维修知识者优先;

4.本地户籍、居住稳定,能长期稳定任职者优先。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8点30分至5月15日上午11点30分。

2.报名方式:填写附件《珲春市人民法院社会购买服务人员招聘报名表》,并连同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hcsrmfy@126.com,邮件注明:XX应聘):身份证反正面照片、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者提供毕业证)照片(如无,可不提供)、岗位要求的专业证书照片、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照片、二寸证件照(红底)电子版。

3.咨询电话:0433—7541917、15143385100,田雪。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

(四)确定招聘人选

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虑专业测试、面试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招聘人选。

(五)签订劳动合同

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工作岗位,按相关规定与吉林省中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按照国家规定交纳“五险一金”。

附件:《珲春市人民法院社会购买服务人员招聘报名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报名表)


珲春市人民法院

2026年5月9日

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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