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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委直属机关工委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州委直属机关工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恩施州委直属机关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表现良好,品行端正,为人正派。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胜任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身体健康。

(五)属于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满足公益性岗位安置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四)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11日—5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恩施州委办公大楼四楼416办公室(恩施市东风大道593号),咨询电话:8236816。

(三)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可就近到街道社区、人社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本人实名登陆鄂汇办APP或湖北政务网搜索“电子就业创业证”可查询“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状态为有效或实际认定类型的截图)。

四、考试录用程序

(一)面试。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面试。面试拟于5月底进行。

(二)考察。采取同本人面谈、实地走访、查询相关档案和记录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结合考察情况,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四)录用

1.依据测试成绩和人岗相适原则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后,在公示期满30日内与录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等手续,到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备案。

2.聘用期限为3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3.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应聘人员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岗位工资待遇

按月发放工资,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恩施州委直属机关工委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恩施州委直属机关工委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彩色一寸

免冠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毕业院校时间及专业

全日制

特 长

在 职

身份证

号 码

报名岗位

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

工作经历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考生承诺

1.报名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真实有效;

2.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

如存在不实之处,自愿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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