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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含持《残疾证》的残疾人1名、驾驶员1名、后勤保洁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了解公益性岗位性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残疾人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林学类相关专业者优先,年龄18-45周岁,服从管理,吃苦耐劳;

(四)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具有我区城镇户籍(大中专毕业生不受我区城镇户籍限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经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4月20日-2026年5月8日。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地点:林芝市巴宜区平安路51号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3号楼一层政工人事科。

咨询电话:0894-5888090

2.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创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均为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过期不参与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录用。经面试合格的人员,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签订录用合同。

(四)薪资待遇。薪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按政策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休假等福利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可在市林草局食堂办卡就餐,住宿自行解决。

四、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林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894-5665733

本公告由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特此公告。

林芝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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