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文件精神,结合景洪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实际,经初步审核,14人符合景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2人符合景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第二次安置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表)。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反映。
公示期: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691-2139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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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6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