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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文员岗位2人,男性1名、女性1名。工作地点: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招聘条件

鸡西市辖区城镇户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文字功底,已登记失业或符合登记失业条件,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未就业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名下有营业执照或担任企业法人、股东、高管、监事等职务的;

2.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的;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5.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6.名下有营运车辆、门市房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624室

3.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4.报名材料:一寸照片(2张)、报名表、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首页和第7页(认定就业困难)。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1.时间及地点: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2.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文字综合能力。

(2)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面试人员数量和拟招录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开考比例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重点调取通过体检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无被公安部门治安处罚记录、有无吸毒赌博史等情况、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等相关情况。凡体检、考察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1.根据报名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鸡西中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聘任后,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聘用年限

聘用一期为三年。

五、相关事宜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招聘工作中,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67-2881972

附件附件:2026年度鸡西中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报名表

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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