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宁安市石岩镇因工作需要,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人,负责宁安市石岩镇综合便民服务大厅相关工作。
二、招聘要求
1.年龄要求: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2.具有宁安户籍或长期居住本地,本镇户籍人员优先;
3.满足从事相关工作的需求,热爱并投身于基层工作,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满一年,方可报名;
5.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协调能力;
6.具备完成公益性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7.报名人员须经过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此次招聘岗位
1.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病史的;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现正在务工或现有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4.本人名下存在营运车辆(许可证)、固定资产存在营业执照(许可证、门市房)等营利性项目的,企业高管、股东等(通过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查询);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31日(不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1:00,下午 13:30-16:30。
2.报名地点:宁安市石岩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
3.报名携带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3份(长住人员须提供居住证明);
(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3份;
(3)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4)本人名下无存在营业执照(许可证)、营运车辆(许可证)、固定资产(门市房)等营利性项目的证明材料;
(5)毕业证复印件2份。
根据报名情况,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五、录用与聘用管理
录用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对经面试合格的拟聘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与宁安市石岩镇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3年期满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停发各项补贴。宁安市石岩镇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
六、联系电话
电话:0453-78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