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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中学教师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县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缓解生源高峰带来的师资压力,保障全县各中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2026年秋季起,我县计划招聘编制外中学教师87名,由上杭县兴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上杭县教育局、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为编制外教师。招聘岗位10个,计划招聘87人,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条件要求等见《上杭县2026年公开招聘中学编外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要求。

4.具备符合各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其中:

(1)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2)报考人员具备办理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条件要求,即在报名时须提供:①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报考语文学科教师岗位的,须取得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证书);②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合格证书等。此类人员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前。

5.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最高年龄按各岗位的相应要求为准,其中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6月至2008年6月期间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岗位另有注明特别要求的除外)。

6.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同时还要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不得报考的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各批次、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按以下要求统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6月29日至7月3日止(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二、三办公室,联系人:钟老师、朱老师、邱老师、胡老师,联系电话:0597-3998660、3880210。

(二)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符合报考第一、二、三批次报名条件的在现场报名时提交网络报名登记表一份(考生在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审核通过后打印);符合报考第四批次报名条件的在现场报名时填写《上杭县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2.笔试成绩证明(符合第一、二、三批次报名条件的考生提供,从网上打印后提交现场核验);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6届毕业生可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

5.教师资格证书或具备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合格证书);

6.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要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7.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三张;

8.委托他人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名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考生可从“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页的下载中心下载)。

9.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根据本次招聘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和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报名。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批次招聘顺序招聘,根据考试成绩(达合格线的)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各批次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和招聘人选。

1.第一批次

(1)本批次应聘人员为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教育类专业师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已报名参加2026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相应学段学科笔试、成绩合格的(成绩合格是指: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教师各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合格线为笔试卷面分数满分的40%,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对象。根据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相应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相关岗位体检对象。

(2)本批次未完成招聘,相关岗位的剩余名额转为第二批次招聘。

2.第二批次

(1)本批次应聘人员为我县2021年以来统一招聘的编外教师服务期满(含2026年8月底前行将期满)、符合本次招聘报考条件,且已报名参加2026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相应学段学科笔试、成绩合格的对象。根据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相应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第一批次招聘后剩余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相关岗位体检对象。

(2)本批次未完成招聘,相关岗位的剩余名额转为第三批次招聘。

3.第三批次

(1)本批次应聘人员为符合报考条件且已报名参加2026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相应学段学科笔试、成绩合格对象。根据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相应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第二批次招聘后剩余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相关岗位体检对象。

(2)本批次未完成招聘,相关岗位的剩余名额转为第四批次招聘。

4.第四批次

第三批次招聘后各岗位的剩余名额,进行第四批次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本批次考试,按以下招聘考试办法进行招聘:

(1)考试形式:本批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上杭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考试内容:参照《福建省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进行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4)具体的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上述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招聘程序确定体检对象,或根据上述考试程序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顺序、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的体检对象。相关岗位确定的体检对象最后1名若考试总成绩有相同(含第一、二、三批次2026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相应学科笔试成绩),以学历高者为先,学历仍相同者则按年龄较小者先确定体检对象,安排城区或乡镇学校任教人员成绩同分参照此排序规则。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由上杭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2.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及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报名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在体检中如体检单位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或无法如期作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聘用,相关岗位按上述办法递补人选。

(二)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上杭县教育局负责进行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2.上杭县教育局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3.考察对象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要求的考察材料;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具备办理相应教师资格证条件要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察对象,最迟于2026年7月31日前向上杭县教育局提交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因不及时提交相关考察材料而影响考察的,责任自负,按考察不合格取消该报考人员的招聘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招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在体检、考察或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情形、或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该岗位聘用的,相应岗位按上述办法递补人选。

六、聘用签约

1.本次招聘由上杭县兴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上杭县教育局、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聘用人员与上杭县兴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签,聘用人员劳动(聘用)合同服务期为三年。

2.上杭县兴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上杭县教育局调配方案,将聘用人员派遣到相关学校任教。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期内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奖、乡镇工作工作补贴及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用工单位为乡镇)参照上杭县中学编制内同类人员按现行政策(标准)核定。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工会等福利待遇,享受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及聘用人员管理费等所需费用由上杭县财政局保障。

八、聘后管理

1.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上岗后,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进修培训、年度考核、教绩考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请(休)假等方面参照编内教师管理。用人单位要加强聘用人员的管理,不断提高聘用人员的学历层次、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切实提高编外教师的整体素质。

3.用人单位委托用工单位及主管部门每学年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具体的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办法由用工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在编教师考核办法制定。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劳动(聘用)合同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依据,对考核总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的,可参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评审通过的享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待遇。

5.聘用人员在学年内不得中途擅自离职。聘期内可参加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但报考前须报上杭县教育局备案,且须完成本学年完整的教学任务,如聘用人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学年内离职的,应支付违约金。

九、其它事项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中的相关事项

1.报考者的学历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相应学历,报考者用于报考相应岗位的大专以上学历和专业,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报名提交。

3.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

(二)招考范围限在“全市”的,其确认条件为下列之一:①本公告发布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或取得龙岩市居住证的人员;②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2024年、2025年、2026年毕业生;③市内外高校的龙岩生源应往届毕业生。

(三)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按规定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者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次招聘的咨询电话为:0597-3887123(上杭县教育局人事股);监督电话为:0597- 3884369(上杭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六)有关本次招聘的考务信息将通过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上杭县教育局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上杭县兴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商上杭县教育局、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上杭县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中学教师岗位表

2.上杭县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上杭县兴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2日

附件1:2026年上杭县公开招聘编外中学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2026年上杭县公开招聘编外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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