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盘州市2026年度青年就业见习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省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度在校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其中: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发证之日起的2年内,在申请见习岗位时处于未就业状态的毕业生;省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度在校生,是指毕业年度1月1日至毕业证书签发日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在校生;登记失业青年,是指在申请见习岗位前已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的16—24岁青年。
二、见习岗位
2026年度见习岗位已发布在贵州公共招聘服务网https://gzggzpw.gzsrs.cn的“高校毕业生专区”模块,各报名人员通过互联网端提交见习申请,实现线上岗位对接。
三、流程
(一)见习报名。各见习报名人员按照要求在贵州公共招聘服务网首页右侧上方“登录”进行个人用户账号“注册”、实名认证或者登录。按操作指引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等相关材料。完成注册认证后,随时在“高校毕业生专区”关注我市发布的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结合个人实际投递见习岗位。每位报名人员每次仅限报1个岗位。属于16-24岁(含24岁)失业青年的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1张2寸照片到盘州市政务服务大厅C区综合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后方可报名。请各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时填写的毕业院校、毕业时间以及专业等相关信息需与毕业证记载保持一致。
(二)岗位确认。见习单位收到岗位投递信息后,结合报名先后顺序、岗位需求及匹配程度等,自行与报名人员开展岗位对接。对接方式由见习单位自行确定,但不得通过考试竞争选拔等方式设置门槛。见习单位与报名人员达成初步见习意向后,及时在服务专区进行“确认通过”操作,反之选择“确认不通过”。当见习单位与报名人员达成初步见习意愿,且该条投递状态被见习单位更新为“确认通过”时,报名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意愿确认,若确定进入该岗位见习,则将状态修改为“确认意愿”,反之修改为“确认无意愿”,以便见习单位招募其他有意愿的报名人员。
(三)见习人员审核。对经见习单位初审为符合见习条件且达成初步见习意愿的人员,由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该人员是否符合参加见习条件。符合条件的将人员状态修改为“确认审核通过”,反之修改为“确认审核不通过”。
(四)见习人员派遣。经审核通过人员,见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体检、完成报到、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等后续流程。
四、见习待遇
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盘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130元/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五、咨询电话
详见贵州公共招聘服务网的“高校毕业生专区-见习岗位”模块中的岗位信息。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