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政策,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数量
公益性岗位人员(食堂厨师)1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望谟县户籍
(二)须持向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领的就业创业证(到县政务大厅办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领就业创业证:
1.已经办理失业登记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身心健康,符合餐饮从业人员有关规定,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健康证明上岗(面试合格后不能办理健康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2.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享受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失业时间以失业登记审核通过的时间开始计算);
5.失业农村土地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在校期间申请并且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
(4)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5)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6)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8.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招聘流程
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9日
报名地点:蟠桃街道政务服务大厅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
(1)《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复印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5)办理工商银行卡(社保卡),其他银行社保卡,需备注开户行名称。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7)信息采集表(现场领取)
五、待遇
1.薪酬待遇: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2.日常管理: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据劳动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规定处理。
六、工作职责
1.负责食堂一日三餐的菜品烹饪,严格按照标准和操作流程,确保菜品质量和口味稳定;
2.负责厨房食材的验收、储存和管理工作,严格把控食材质量,合理控制食材损耗,降低成本;
3.配合食堂其他工作人员,完成开餐准备、餐后收尾等相关工作;
4.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卫生规范,保持厨房环境整洁。
七、工作地点
望谟县蟠桃街道办事处(高车安置点)。
咨询电话:0859-4610628(蟠桃街道党政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9-4613733(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