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青秀区中山街道残疾人联合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能胜任工作的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地常住户口、有写作经验者优先。
1.残疾人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年龄要求在18—40周岁,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2.残疾人(持有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视力、听力三、四级的残疾人)年龄要求在18—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三)热爱残疾人工作,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沟通协调能力强,能独立开展工作。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招聘岗位
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址
1.时间:2026年6月10日—6月18日,每天9:00—12:00,15:30—17:30。
2.地点:青秀区竹溪大道7号中山街道办事处205室。报名咨询电话:0771—5360216。
3.方式:现场免费报名。
(二)报名材料
1.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各1份。
报名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本人或残疾人亲属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残疾人亲属报名,需提供本人是残疾人亲属的相关证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报名时需现场填写与残疾人关系的相关声明。
2.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报名人员需提供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核原件),如有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请提供复印件1份(核原件),有发表过文章的建议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青秀区中山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附上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1张)。
(三)考试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质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后,通知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3.面试: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南宁市三甲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如选定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则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延确定体检人员和时间。
(六)公示
在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由青秀区中山街道残疾人联合会进行复查核实。
(七)聘用
报城区相关部门审批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拟录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办法
工资待遇按照城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和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南青人社通〔2024〕8号)文件中的行政辅助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如青秀区有最新规定,则按最新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聘用人员参照城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和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南青人社通〔2024〕8号)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如青秀区有最新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则按最新规定进行管理)。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中山街道残疾人联合会。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青秀区中山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街道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