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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作人员招聘启事(第二次)

一、单位介绍

哈尔滨工程大学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哈军工”)。1970年,以海军工程系全建制及其他系(部)部分干部教师为基础,在“哈军工”原址组建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1994年,更名为哈尔滨工程大学。

科学技术研究院是我校科研管理组织结构中的职能部门,负责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管理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科研院工作人员2名。

(一)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无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热爱高校科研管理事业,身心健康,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主动的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和团队精神;

3.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能力、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有很好的团队精神;

4.具备良好的口头、书面沟通能力,文字功底深厚,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5.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理工科专业优先。熟悉高校科研管理工作或有丰富科研管理工作经历的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

(二)招聘岗位1基本职责

1.负责学校普通专利的披露、申请、预审、优先审查、补正、答复、发明人变更、维持过程中的审批与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披露、授权、登记的审批与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专利、软著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

4.协助完成学校知识产权相关工作。

5.完成科研院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岗位2基本职责

1.负责异地科研机构建设管理办公室制度建设、日常事务的开展、协调与联络,统筹协调学校异地科研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管理。

2.统筹全校异地科研机构管理、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

3.负责对接长三角研究院,推进学校成果转化和资源拓展。

4.负责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的组织策划、申报和立项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5.组织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和教学科研单位推进合作协议签署及合作事项落实。

6.推进科研成果培育、转化应用培育、申报等工作。

三、薪酬待遇和用工方式

薪酬面议,缴纳五险,按照“劳务派遣”方式用工。

四、招聘程序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按照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学校人力资源处审批、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等环节。拟聘人员体检合格方可入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试用期6个月,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五、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应聘申请表,并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应聘材料发送至KYY@hrbe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科研院-应聘-应聘岗位(标注岗位序号)-姓名-2026年6月15日”。

附件:应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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