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乡村人才振兴,2026年石棉县拟遴选“农业技术指导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石棉县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业乡土专家、农业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二、遴选名额
2026年度遴选农业技术指导员4名。
三、遴选标准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专业条件。有农业相关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长期从事农业生产且有一定实际生产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三)负面清单。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入选。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者;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者;身体条件不适应农业现场工作者;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形。
(四)其他要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遴选范围;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及其他已享受政府补贴的人员不纳入遴选范围。“一村六员一主播”中的农业机械指导员、返乡创业指导员、农旅融合指导员、乡村建设指导员、农村电商指导员和农村电商主播不得兼任农业技术指导员。
四、遴选程序
遴选以村为单元,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遴选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个人,由本人填写《四川省农业技术指导员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村“两委”。
(二)村级申报。村“两委”负责汇总核实申请人的材料,并报所在的乡(镇)进行初审。
(三)乡(镇)初审。乡(镇)党委、政府按照公开透明、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各行政村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形成初步入选名单,并报至县农业农村局。
(四)县级审定。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建议人选进行终评,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最终入选人员名单。
五、农业技术指导员职责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积极宣传党的农村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农业法律法规,协助做好惠农补贴宣传工作。
(二)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协助乡镇基层农技人员,依据辖地的自然条件,做好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做好选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宣传推广。
(三)开展技术指导、培训。深入农业生产实地开展技术指导与服务、向农民传授与推荐品种相配套的种养技术,包括种植技术、养殖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等,培训与咨询,组织辖地村民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技术培训,新产品新技术推广。
(四)开展科技进村入户活动。通过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推广良种良法等实用技术,帮助农民解决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问题。积极组织辖区村民参加农业科技观摩会、现场会等活动,扩大农业科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其他相关工作。根据各乡(镇)、村实际情况发展特色农业,配合村(社区)完成其他农业技术相关工作任务,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六、扶持政策
聘用服务期内给予农业技术指导员每人500元/月的工作补贴(自三方志愿服务协议签订当月起算),同时县农业农村局将为农业技术指导员统一购买意外保险。
七、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服务时间由村“两委”和乡(镇)与农业技术指导员签订三方志愿服务协议期限为准。
八、咨询电话
石棉县农业农村局:0835-8863116。
九、时间要求
请有意愿参与石棉县2026年农业技术指导员遴选的人员于6月12日前将申报资料交所在村村“两委”、乡镇初审后报送至石棉县农业农村科教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股(玉泉路33号10楼1005室)。
附件:四川省农业技术指导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