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综合行政执法队协勤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02
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综合行政执法队协勤人员1名。
03
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熟悉综合执法人员、退役军人优先;
(四)35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六)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中、技校)及以上学历;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04
报名时间
2026年6月03日9:00至6月07日17:00
05
报名方式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应聘人员到板桥镇综合执法队报名,联系人:王富章,联系电话:0874-8741101。
(二)参加招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退伍证、驾驶证等原件,所提供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06
资格审核
板桥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队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板桥镇人民政府复审。
07
组织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由板桥镇人民政府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经历等确定面试内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08
体检及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板桥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09
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与板桥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正式聘用,合同期满后,若本人表现良好可继续续签合同。
(二)录用后工资为每人每月3500元(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个人缴纳部分)。
(三)本公告由罗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罗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