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作用,遵循“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原则,同时解决各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平台人员空缺问题,结合工作需要,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6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

二、安置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1、大龄失业人员;2、下岗失业人员;3、低保失业人员;4、残疾失业人员;5、零就业家庭成员;6、失地农民;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注:享受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不在安置范围内。
三、用工性质
用工性质为公益性岗位用工。安置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协议,协议一年一签,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相关待遇
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岗位补贴执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870元;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五、招聘方式
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参照招聘指标,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择优录取,不服从分配人员不予安置。
六、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4日至6月18日(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0室(公安局对面)。
(三)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原件,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咨询电话:0432-68212002
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