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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伊美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我省就业统计工作,提升劳动力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加强劳动力调查基层人员力量,根据《关于协助市县统计调查机构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4]552号)文件要求,根据工作需要,伊美区统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

二、招聘岗位

全日制岗位人员,协助完成劳动力调查等统计工作。

三、工作地点

国家统计局伊春调查队

四、聘用条件

1、具有伊美区户籍及常住人口,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办公软件,45周岁以下。

2、经户籍地、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五、不符合招聘人员条件

1、未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

2、注册企业(含参与企业经营)或从事个体经营;

3、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参加职工社会保险;

4、由其他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六、岗位待遇

(一)伊美区公益性岗位补贴:1910元/月

(二)调查补贴:500元/月

(三)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聘用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不含个人应缴部分)。

(四)聘用期限:伊美区统计局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三年期聘用协议。

七、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被招聘人员——选取岗位——公示——与用人单位履行聘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伊美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26年6月3日起。

(二)报名时间

2026年6月3日起(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报名地点

国家统计局伊春调查队

(四)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户口、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

3、近期2寸蓝底照片4张;

附件1:伊美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伊美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承诺书

(五)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证件及就业困难认定材料进行初审,拟聘用人员提报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在伊美区人社局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用人单位与本人办理聘用手续并报送区人社局存档备案。

八、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公益性岗位协议。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上岗后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参与企业经营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不服从岗位调整的;

6、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7、严重违反或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九、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相关信息通过伊美区人社局公众号发布。报名人员应及时关注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公开招聘要求及进程。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不知晓流程等环节,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

3、招聘工作对过程、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十、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国家统计局伊春调查队苗女士   13104580103

伊美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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