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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浙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公司2026年招聘公告(第二期)

浙江富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浙科技公司”)于2022年7月成立,是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资运营公司”)旗下以科创服务为特色的全资子公司。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加强所属公司班子队伍建设,结合公司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公司副总经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简介

浙江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发投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2022年7月由原省科技厅划转至省国资运营公司,是富浙科技公司所属以科创孵化服务为特色的国有全资子公司,是一家拥有全面业务能力的科创产业运营商。

依托省国资运营公司和省科技厅两大基因优势,科发投公司以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为导向,以打造具有国际视野、创造卓越价值的一流科创运营平台为愿景,坚守“产业园区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和科技金融服务”的使命和担当,形成了具有国资特色的“引、落、孵、投”全链条运营模式和“园区、基金、产业”发展模式。

招聘岗位

科发投公司 副总经理1名。

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和较高的政治素养,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运作规律,善于防范化解风险,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符合政治素质强、创新变革能力强、引领发展本领强、开拓进取魄力强、廉洁从业意识强的“五强”干部标准。

2.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商务谈判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强有力的组织实施和执行能力,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知识素养,敢担当、善作为,工作实绩比较突出。

3.遵纪守法,作风端正,能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廉洁从业,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现任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副科级(或比照副科级)及以上职务,或任下一层级正职3年以上职务,或担任下一层级正职满一年且与下一层级副职累计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同等规模及以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或任本单位部门或下属一级子公司正职负责人3年以上;任职时间计算到2026年5月。

7.特别优秀的,年龄、任职条件等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存在应实行任职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具体岗位和职责条件

1.副总经理岗

(1)岗位职责

1.负责执行、实施股东单位的各项决议。

2.负责制定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主持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对公司实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4.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对孵化器招商运营、对外投资和安全生产等关键领域实行战略管理。

(2)任职条件

1.具有8年及以上产业园运营管理工作经验。

2.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与较强的承压能力,善于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备较强的对外沟通协调能力、团队管理能力、逻辑分析能力。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的方式进行。公司纪检部门派员参与监督。

1.报名时间:

自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度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为止。首批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17:30。

2.报名方式:

(1)自行登录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网站(www.zjzsco.com)“加入我们”栏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填写应聘报名表(需有照片)、承诺书(签字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企事业任职材料证明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需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3)相关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扫描件;

(4)其他任职证明材料(若有)。

以上材料请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hr2@zjftco.com。邮件主题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如“【科发投公司副总经理岗】XXX”,未标注主题的一律不接受报名。

3.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88929309。

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保证所提交的与应聘岗位直接相关的学历、资质证书、工作履历、离职证明等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伪造、变造、隐瞒或虚假陈述。应聘材料仅用于本次招聘,公司将依法严格保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公司有权对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关键信息的,公司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且无需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2.若应聘人员入职后被查实岗位录用关键信息存在故意造假或虚假陈述,导致公司基于错误认知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属于欺诈行为。公司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追偿。

3.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富浙科技公司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应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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