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景洪市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并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辅助岗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景洪市办理了失业登记且状态有效,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无法实现市场化自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 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 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 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 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 被征地农民。
(二)其他条件
1.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 具备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3.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 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 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聘用步骤
(一)报名方式
1. 实地报名:意向者请携带《景洪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前往景洪市民政局办公室5010现场报名(地址:景洪市么龙路16号附1号)。
2. 网络报名:将《景洪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身份证、《就业创业证》、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991536541@qq.com。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工作日8:00-12:00,14:30-18:00)。联系电话:0691-2143133。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由景洪市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进入面试考察的对象,并通知其进入面试。
(四)面试考察
景洪市民政局对已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察,面试考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由景洪市民政局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资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应发工资2850元/月,个人社保部分依法代扣代缴。
六、其他事项
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