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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公益岗位就业人员的公告

鸡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公益岗位就业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鸡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业务辅助岗位2人。

工作地点:鸡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工作内容:参加综治中心基本工作。

(二)招聘条件

1.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2.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耐心,服务意识强,情绪稳定善于沟通,礼貌待人。

3.鸡西市辖区城镇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已登记失业或符合登记失业条件,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未就业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名下有营业执照或担任企业法人、股东、高管、监事等职务的;

2.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的;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5.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6.名下有营运车辆、门市房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12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方式:本人持一寸照片(*张)、个人简历、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证明本人近一年内不存在单位社保缴费、缴纳公积金,以及工商注册登记、有营运车辆、门市房等情况),到就业服务中心报名。材料不全者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三)考核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方式公平公正开展招录。

三、薪酬待遇

聘任后,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聘用年限

聘用一期为三年,(每年一期需续签聘用合同,不适合岗位要求工作人员不续签第二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延至退休。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同时进行考核)试用期按合同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合同约定,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391707,监督举报电话:2391797

单位地址:鸡冠区鸡兴东路39号,鸡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鸡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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