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贵州清水河经济开发区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负责资料打印、电话接听等综合事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
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做事认真踏实,服从岗位安排,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三)应聘者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一项,具体如下:
1.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员;
2.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持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5.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人员;
6.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7.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8.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9.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10.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11.零就业家庭人员。
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二)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三)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
1.电话:0859-3215836,13885981471
2.地址:清水河镇人民政府4楼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工(管)委办公室
贵州清水河经济开发区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