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0〕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城镇居民收支调查辅助调查员队伍,结合我队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镇住户调查点辅助调查员2名。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履行工作职责。
2.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3.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0-50周岁;
4.须符合下列就业困难认定条件其中之一:
①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员;
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③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⑤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⑥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⑦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⑧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⑨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⑩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⑪零就业家庭人员;
⑫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人员。
符合其中一条认定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可到报名现场了解。
三、工资待遇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补贴按照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二类地区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相关事宜
现场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9日--5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不含周末)。
2.报名地点:国家统计局六枝调查队(银壶街道四楼调查队办公室)。
3.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助学贷款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咨询电话:15186233078,1898026850。
五、录用方式
由国家统计局六枝调查队根据面试情况择优录用。
六、聘用管理
1.城镇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期限为1年,1年1签,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国家统计局六枝调查队管理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及时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3.名下不能注册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担任企业职务。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统计局六枝调查队公布为准。
国家统计局六枝调查队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