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罗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辖区治安防控体系,有效提升治安巡查、隐患排查、秩序维护、应急处置等工作能力,全力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招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防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巡防员 4 名,主要负责辖区日常治安巡逻、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协助化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群众求助服务及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治安相关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吃苦耐劳,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不良从业经历及不良社会嗜好。
2.热爱基层治安巡防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团队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调度及值班值守要求,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岗位硬性条件
1.性别要求:仅限男性;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信息可通过正规渠道核验;
3.年龄要求:35 周岁及以下;
4.身高要求:净身高 165CM 及以上,形象端正、精神面貌良好;
5.优先条件:退役军人、有治安巡防、安保执勤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6.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史,无明显纹身、肢体残疾,体能状况能适应巡防工作需求;面试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县级及以上正规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
(三)不予录用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巡防工作的情形。
三、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薪资标准为每月 2800 元,服从单位统一管理、工作排班及日常考核,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保障,入职后按规定办理相关用工手续。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6 年 5 月 15 日 —5 月 21 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
罗河镇人民政府 4 楼 406 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线上报名、委托他人代报,报名人员需本人到场提交材料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1 份;
3.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 张;
五、招聘流程
1.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年龄、学历、身份等信息,符合岗位条件的进入后续面试环节。
2.面试考核:由罗河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养、岗位适配度、沟通表达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及工作责任心,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体检核查:面试合格人员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或逾期未提交的,取消录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4.录用入职:体检合格人员,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400元,正式上岗开展工作。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资格审核贯穿全程,应聘人员需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凡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面试及录用资格,已入职的直接解除聘用关系。
2.应聘人员需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错过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七、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应一川
联系电话:15807013424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罗河镇人民政府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