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省、市关于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创响龙江”行动要求,根据《黑龙江省进一步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若干政策措施》(黑人社规【2026】1号)文件精神,依托省级创业导师库建设工作,进一步建强我市创业服务人才队伍,完善创业指导服务体系,为全市创业者和初创企业提供精准化、专业化创业指导服务,双鸭山市就业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市内外公开招募市级创业导师,建立市级创业导师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及严重失信记录;
(二)身心健康,热爱创业服务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愿意为双鸭山市创业发展贡献力量;
(三)熟悉国家、黑龙江省及双鸭山市有关创业政策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了解本地企业经营特点、市场运作规律;
(四)在创业实践、创业指导、创业培训、企业管理、投融资等领域拥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具备较强的授课、辅导与沟通能力;
(五)能够服从双鸭山市就业部门工作安排,积极履行创业导师职责,按时参与各类创业指导服务活动。
二、招募对象
面向市内外符合条件的各类专业人士,重点包括以下群体:
(一)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企业经营、市场营销、创新创业研究或教学工作,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或专职创业指导教师;
(二)成功创办企业3年以上,企业经营稳定、持续盈利且具有一定成长性,熟悉本地创业环境的创业人士;
(三)具有3年以上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战略咨询经验,具备较强资源整合能力的投融资专家、天使投资人、企业高管等;
(四)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法律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创业孵化等机构中,从事创业相关服务3年以上的资深专业人员;
(五)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审批、创业政策,具备创业指导能力的业务骨干;
(六)持有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师、创业指导师等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专业人员;
(七)曾担任市、县(区)级创新创业赛事评委,具备丰富项目评审、赛事指导经验的人员;
(八)其他在创业服务相关领域具有显著特长、突出贡献,且愿意为双鸭山市创业群体提供指导服务的社会人士。
三、工作职责
(一)为创业相关政策制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创业载体发展等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建议;
(二)参与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讲座、训练营、沙龙、政策宣讲、走基层等各类创业服务活动,开展创业指导授课与交流;
(三)参与创业载体、创业街区遴选及创业大赛、创业项目评审、路演等活动,提供专业咨询、评议和指导服务;
(四)为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一对一或一对多咨询指导;
(五)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为创业者搭建技术、资金、市场、孵化平台等对接渠道,助力初创企业发展;
(六)完成就业部门交办的其它创业指导相关工作事项。
四、招募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月15日前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在职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申报材料包括:
1.《双鸭山市市级创业导师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等相关证书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投资案例、授课证明、获奖证书、创业指导工作成果等相关业绩材料扫描件;
4.其他从事创业指导工作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为PDF格式,以“创业导师申报+姓名+所在单位”命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syscy99@163.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包命名一致。
(二)综合评审
双鸭山市就业服务中心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人员的资质、业绩、专业能力等进行综合审核评定,确定市级创业导师候选名单。
(三)公示
在双鸭山市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纳入双鸭山市市级创业导师库统一管理,每年12月开展创业导师服务绩效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聘一年。
五、相关说明
(一)创业导师参与我市各类创业指导服务活动,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适当劳务报酬,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按标准据实核销;
(二)市就业部门对创业导师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对履职积极、指导效果显著的导师予以表彰推荐,对未履行职责的导师进行约谈或调整;
(三)申报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隐瞒信息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并纳入失信记录;
(四)导师在聘期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实后予以解聘,移出市级创业导师库:
1.以双鸭山市市级创业导师名义从事商业营利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政府部门形象的;
2.泄露服务对象商业秘密、重要个人信息或项目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3.因自身原因无法胜任导师工作,或无故连续3次不接受工作安排、不履行工作职责的;
4.在创业指导、项目评审等服务中违反职业规范,存在不公平、不公正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5.出现违法犯罪、严重失信行为,或其他不再适宜担任创业导师情形的。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69-4469038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1:30,13:30-17:00
欢迎社会各界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踊跃申报,携手助力双鸭山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双鸭山市市级创业导师申请表
双鸭山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