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新疆公司)于2020年3月在乌鲁木齐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400,727.98万元,为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前身是2008年6月成立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新疆公司统一负责中国中煤在疆企业安全监管、地方协调、市场营销、区域规划、新能源开发等业务,主营业务覆盖煤炭开采与加工、煤化工、发电业务、煤炭销售和能源综合服务。现有可控煤炭资源储量183亿吨,生产煤矿2座,产能1350万吨/年,分别为哈密大南湖七号煤矿和伊犁皮里青露天煤矿;在建煤矿1座,产能1200万吨/年,为条湖一号煤矿;在建新能源项目2个,装机规模290万千瓦,分别为哈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140万千瓦配储新能源项目,于田光伏治沙15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参股电厂3座,装机容量330万千瓦。所属及管理企业11家,公司部门(中心)18个。截至2025年底,管理资产205.91亿元,员工1429人,营业收入12.82亿元。
未来一个时期,新疆公司将按照中国中煤在疆投资发展规划,围绕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五大战略定位”,统筹煤炭保供、清洁高效煤电、能源综合服务、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产业导向,按照合作式开发、园区式建设、一体化运营、打造低碳零碳产业园区的思路,积极履行煤基产业链“链长”“链主”责任,落地实施一批延链补链强链的重大项目,助力新疆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建设,加快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产业协同、耦合驱动、多能互补、绿色低碳”新型综合能源战略基地。
根据公司工作实际需要,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中国中煤内部为公司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方式
面向中国中煤内部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新疆公司基建管理部(质量监督站)工程造价主管1人,土建工程主管1人;所属哈密能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1人,共计3人。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拥护党和国家治疆方略,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认同并践行中国中煤的文化理念;
2.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实践经验丰富;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自律,勤勉尽责,团结协作,诚实守信,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无违纪、违法、职业禁忌及不良执业记录或相关记录已过影响期。
(二)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详见《中煤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拟录人选、组织考察、公示、讨论决定、履行聘用等程序进行。每个工作程序的具体实施时间、地点等情况,将以适当形式提前告知。
五、薪酬及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执行新疆公司薪酬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享有公司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18:30截止。
(二)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请登录https://zhaopin.chinacoal.com/(PC端)在公告下方“招聘职位”处点击“立即投递”报名,或扫描文末二维码(移动端)填写报名信息,并在末尾附件处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各类证件的扫描件。
2.本次招聘工作不接受现场、电话、信函等其他方式报名,不接受其他样式简历。
招聘工作联系人:张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0991-3744616/3706326(工作日9:30-13:00;14:30-18:30)。
七、其他有关要求及声明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聘用人员设定任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评价,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或退出试用岗位。
(三)公司不负责招聘期间应聘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情况等因素,公司有权调整或取消该岗位,并对本次招聘安排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公司将报名情况和报名者个人信息视作个人隐私予以保护,不对无关人员透露。
(六)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不负责解决被聘用人员配偶、子女的工作,也不承诺其他事项。
八、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附件:1.中煤新疆公司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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