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安宁市机关单位委托,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招聘事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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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军队,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2.责任心强,熟悉电脑操作,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3.退役军人和有武装部、军分区工作经历的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聘用。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或者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长期在国(境)外工作和生活,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7.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隐瞒、编造虚假个人资料和经历的。
10.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11.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不符合在军事机关工作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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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方式、时间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行准备好个人相关报名材料前往安宁市安温路25号(办公大楼303室)报名,联系电话:0871-64760575。
(二)报名需提供资料
请报名人员填写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报名诚信承诺书、学信网学历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退役证和其他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原件(至银行自行打印近一年内的征信报告)。因个人材料不齐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三)报名起止时间
2026年4月7日至4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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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结合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可进入下一环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小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不足部分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发布补录招聘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签劳动合同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录用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考试
1.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组织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即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达到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视情况决定延长报名时间。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的人选,拟进入面试的人选与拟聘人数的比例为1:3,若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出现自动放弃的,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2.笔试内容:机关业务、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相关内容。
3.面试内容:重点考察沟通能力、职业素养及行业认知。
4.最终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政治考核环节)。
5.公示: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均会将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
(三)体检、政治考核
1.体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环节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不合格者,有异议的5个自然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最终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综合成绩顺位递补。
5.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进行政治考核。
(四)公示及录用
1.体检、政治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人选,拟聘名单在“安宁人社”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机构解除劳动合同,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2)3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录用人员本人的。
4.办理入职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入职,否则将按照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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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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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纪律与监督公开
本次招聘工作不以培训、教材、报名、考试等名义收取任何费用。相关信息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如有其他渠道转载,请务必关注“安宁人社”公众号进行核实。本次招聘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71-68692088。
联系电话:
李老师
0871-64760575
附件1.报名信息登记表
附件2.个人报考承诺书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3日